重大政策重要

阿雷瓦洛否決羈押候審改革法案 以政府協議退回國會重審

阿雷瓦洛否決羈押候審改革法案 以政府協議退回國會重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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瓜地馬拉總統府於2026年10月28日公布《政府協議173-2026》,指出總統貝爾納多・阿雷瓦洛在部長會議(Consejo de Ministros)中,否決國會通過的《第23-2026號法令》,並將該法令退回國會。

官方在《中美洲日報》(Diario de Centro América)說明,該法令內容為修正《刑事訴訟法》(原《第51-92號法令》)中與「羈押候審/預防性拘押」(prisión preventiva)相關規定。行政部門提到,國會於10月12日將《第23-2026號法令》送交行政部門辦理核准、公布與刊登;該改革於9月29日獲國會通過,其目的被描述為鞏固法治、促成迅速有效的刑事司法,同時尊重無罪推定並強化羈押候審的例外性。

不過,行政部門在否決理由中提出可能存在違憲疑慮。其中一項觀察指向法令第8條:行政部門認為其欠缺足夠的清晰與精確,難以確保刑事規範可被確定、一致且可預期地適用,並指這與憲法第2條所揭示的法律安定原則不相容。另亦指出,法令未設過渡條款及合理期限,以利相關組織與落實。

報導同時整理被否決改革的重點方向:該法令共15條,包含修正《刑事訴訟法》若干條文;例如要求嫌疑人進入拘禁場所前必須先舉行首次陳述聽證(primera declaración),並規定下令拘捕的機關須在24小時內完成該聽證,未完成前不得下令移送至任何剝奪自由的中心。若在非上班日或時段逮捕,值班法院須透過電子卷宗辦理;在特定情況下亦可採視訊方式,但需取得嫌疑人同意。另一項改革並寫明:未先舉行首次陳述聽證,不得下令將嫌疑人送入拘禁中心;且羈押候審僅能在存在以可處罰事實為基礎的起訴裁定(auto de procesamiento),並具足夠理性理由相信嫌疑人涉案時才能作成。

瓜城生活編輯整理 · 2026/10/28 · ◉ 2 次瀏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