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資訊緊急
瓜地馬拉憲法法院命政府6小時內處置燃油成本抗議封路:不履行恐撤換內政部長與PNC局長

瓜地馬拉憲法法院(CC)就因反對燃油成本而出現的全國性封路行動,要求貝爾納多・阿雷瓦洛政府採取措施保障「自由通行權」。報導指出,CC曾在9月8日對企業組織Cacif(農業、商業、工業與金融協會協調委員會)核發保障自由通行的憲法保護令,但封路仍持續增加,因此9月11日再以「執行裁定」重申並強化命令。
依該裁定,內政部(Mingob)與國家警察PNC須「立即」清除街道、道路與公路的阻塞,並確保通往機場的出入,保護旅客及工作人員;同時須在自接獲通知起最長6小時內制定並執行行動計畫、部署人員,必要時可依憲法第244條請求軍方支援。另要求PNC依刑事訴訟法第257條,對正在現行犯之犯罪行為進行逮捕。
CC並警告,若不遵從此保護令法院命令,內政部長與PNC局長將因不服從而「即刻」被解除職務(援引《保護令法》相關條文),且不排除其他責任。同時,政府須在12小時內回報執行情況,供CC判定是否已依裁定保障自由通行。
此決定並非一致通過:羅貝托・莫利納・巴雷托、迪娜・奧喬亞與茱莉亞・里維拉3名法官投贊成;院長安娜貝拉・莫爾芬與候補法官路易斯・費爾南多・貝爾梅霍投反對,主要質疑「6小時期限」過短、難以兼顧大規模人群和平疏散的複雜性。裁定也要求人權監察專員(PDH)陪同監督,並呼籲抗議發起人與民眾和平行使權利、勿侵害第三人權利。